NFT去中心化精神無價?政府納管與否考驗智慧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吳家豪台北2022年09月9日
電)「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NFT)
熱潮方興未艾,卻已暴露易遭詐騙特質,以及洗錢和
逃漏稅弊端。政府該不該破壞區塊鏈「去中心化」價
值將其納管,專家示警,「想要出手管制,就等於在
web 3.0這條路上停下腳步。」

當今NFT的適用範圍很廣,從藝術品、球員卡、音
樂、虛擬土地外,甚至還可以結合去中心化金融等應
用;但這股數位資產交易浪潮,伴隨元宇宙、Web
3.0等未來趨勢興起的同時,也得小心前方暗藏隱憂,
以及破壞既有金融秩序的高風險。

除了詐騙亂象頻傳,NFT使用區塊鏈技術,利用管
道避開識別與分散式帳本技術,恐達到洗錢、逃漏稅
的目的。根據區塊鏈分析公司Chainalysis報告顯示,
2021年第3季透過非法網址發送到市場的資金「大幅
攀升」,並在2021年第4季成長至近140萬美元。

「洗錢,特別是來自受制裁加密貨幣企業的轉帳,
對於建立人們對NFT的信任構成巨大風險。」
Chainalysis指出。

NFT管不管? 各界盼保住「去中心化」精神

目前,各國政府都還沒有對NFT監理議題產生共
識,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在接受立法委員質詢時說,各
界認為NFT不具同質性、是藝術品,不在金管會職掌
範圍,且認為「有些科技新產物,監理機關步調太早
反而會限制發展」。

金管會2021年7月1日頒布「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
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先就虛擬通貨平
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進行監管,但NFT(non-fungible
token)並非納管項目,其理由是NFT屬藝術創作,非
代幣銷售也非防洗錢範圍,金管會將持續觀察是否影
響金融穩定,以及有無助於產業發展,才會考慮納
管。

「NFT在本質上更接近藝術收藏品」,台灣大哥大
資訊長蔡祈岩說,如果涉及洗錢和逃漏稅,則應該用
現有法律制裁犯罪,「不該把NFT當作洪水猛獸」,
現在NFT的整體樣貌仍是利大於弊,他認同NFT應適
度納管,不過,管制力道如果過猛,將會影響區塊鏈
去中心化的核心價值。

趨勢科技全球消費市場開發暨行銷協理劉彥伯認
為,即使是區塊鏈,也有一些「中心化的交易所」,
雖然認為法規還是要給予應有的規範,去監視NFT相
關交易,但也擔憂對「去中心化」為特色的區塊鏈技
術實施監管後,「就失去原始精神」。如何調和兩者
之間找到平衡,有賴政府與各界的智慧。

也有專家示警,區塊鏈、虛擬貨幣、NFT的成功關
鍵就在於去中心化,「想要出手管制,就等於在web
3.0這條路上停下腳步。」

「NFT用途除了可以是收藏品,也可以是遊戲、租
賃、甚至保險」,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專任副教授
兼主任林盟翔說,NFT換取了這些服務,就視為交易
行為,未來台灣需不需要像美國懷俄明州一樣,制定
「數位資產專法」的特殊法規來保障虛擬物權,或是
像日本一樣,以支付為中心立法、納入NFT等新興創
新範疇,主管機關都可以思考與觀察。

他建議,台灣或許可透過央行和金管會做跨部會整
合規管NFT,且多與新型態業者溝通,透過沙盒實驗
的方式,在監管和創新之間保留彈性。

NFT無專法保障 專家建議民法、消保法承接

「買NFT不見得買到物品所有權」,恆業法律事務
所加密貨幣組負責人、比特幣及虛擬通貨發展協會理
事長林紘宇說明,NFT是虛擬物,買方不被視為擁有
物品的所有權,在現行法律財產權的保障下恐有漏
洞。

換言之,雖然區塊鏈技術所開發的NFT具有一定可
支配特性,但並非所有可支配性的權利皆屬物權,許
多具支配性的財產但非民法上認為的「物」,多以立
法方式確認權利,如礦業法的礦業權、智慧財產權
等。因此在區塊鏈未立法前,以台灣現行法律架構
下,恐難直接將NFT或虛擬貨幣認定為「物」,其權
利也難稱為「物權」。

擁有NFT雖不被稱為擁有物權,但也不是無法可保
障。林盟翔說明,加密貨幣是通貨,絕對要被納管,
但NFT可視為連接某標的物的數位證明,其延伸出來
的「賦能」能否兌現,在專法尚未出現前,仍應積極
利用現行民法與消保法幫助消費者解決紛爭;如果造
成詐騙事件,則能透過刑法來規範。

林紘宇進一步表示,在大企業都陸續推出NFT時,
等於有大量消費關係進入這個產業,政府確實該考慮
用「消費保護」的角度來保障NFT的買賣雙方權益。

至於NFT發行方所強調的「賦能」,他認為,可看
成是類似訂定買賣雙方的契約關係,最好有白紙黑字
的承諾可依循,譬如白皮書上承諾終生停車免費,避
免有模糊地帶。而在打擊NFT詐騙這方面則要加強能
量,以預防新型態的網路詐騙。

文化部主導NFT? 專家盼回歸藝術本質

美國曾做過一項消費者調查指出,會投資NFT或虛
擬貨幣的人,年齡層分布非常極端。光譜一端是有錢
人尋找新投資標的,本身有足夠的財務槓桿能力可以
負擔;另一端則是10幾歲或20幾歲的年輕人,抱著類
似「買彩券」的心態,願意投資幾萬元一搏「財富自
由」的美夢。

因此,NFT彷彿成了投機的代名詞。劉彥伯認為,
NFT技術其實可以運用在很多領域,例如會員卡、球
證等,只是現在大家都用來投資,「有點壞了名
聲」;而NFT詐騙橫行,更成為日本大型遊戲公司、
微軟知名遊戲Minecraft等企業對NFT說不的理由之
一。

至於NFT該由哪個機關主管,眾說紛紜。劉彥伯
說,目前政府各部門中,文化部在NFT的發展上「走
得最前面」,這與NFT本質是從「藝術品收藏」性質
出發息息相關。例如故宮發展的翠玉白菜NFT,基本
上就是收藏的價值為主,「避免投資投機破壞或是扭
曲這個技術,也許才是NFT該走的方向」。

現在無論鹽酥雞、停車場、飲料店都在線上賣
NFT,可是到實體店兌換服務時卻用紙本抄寫,如同
土法煉鋼,根本就是「為了NFT而NFT」。劉彥伯認
為,如果品質不好的NFT應用變多,市場就會被打
壞。

他期許,政府由文化部帶頭示範,例如做電影最辛
苦的是回本,透過NFT發行可讓文化產業更容易回收
資金,類似這樣的案例,將有助於對NFT市場拋磚引
玉。

隨著「元宇宙」概念不斷拓展延伸,NFT可能成為
實體和虛擬結合的橋梁,但目前法規在虛實權益轉換
上還處於「空窗」;雖然NFT不是無法可管的處境,
但專家都認為,未來既有的法規肯定會不夠周延,與
時俱進、兼顧創新,並提供民眾該有的保障,將是必
然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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