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控境外平台刷卡投資風險 3規範明年2/11前上路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2年11月22日電)考量民
眾若透過非經金管會核准的境外投資平台刷卡投資,
產生糾紛將無法保障權益,金管會要求銀行公會研議
風控措施,2023年2月11日前銀行必須完成3大調整。

第一,在eToro等境外投資平台交易款項不得動用
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須計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金
額;第二,發卡機構對該等交易款項不得提供優惠方
案;第三,該等交易款項須於信用額度內進行交易,
且不得作為申請臨時及固定信用額度調整的項目。

近日各家銀行陸續公告或發函通知客戶,將限制持
卡人在非經金管會核准的境外投資平台刷卡投資,或
持卡人若在eToro等境外投資交易平台刷卡投資,應
全額納入最低應繳帳款且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
能等,引起注意。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侯立洋今天回應媒體提問,他
說,以eToro為例,境外投資交易平台並非依台灣法
令設立的證券期貨業,但因該平台為境外信用卡收單
機構簽訂的境外特約商店,可接受以信用卡支付交
割,加上民眾持信用卡交易,並不受特約商店在境內
或境外限制。

不過,侯立洋提到,民眾在境外投資交易平台進行
投資交易,若產生相關糾紛,實際上並不適用台灣金
融消費者保護等相關法令。

境外投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資項目,不乏高風險商
品,在eToro上甚至可買到加密貨幣,為避免民眾在
境外投資交易平台產生爭議而求助無門,金管會2021
年請銀行公會研議風控措施,提醒民眾若在境外投資
交易平台發生糾紛無法獲得保障的風險,並降低民眾
持信用卡至境外投資交易平台投資的誘因。

侯立洋指出,依銀行公會建議,發卡機構預計在
2023年2月11日前完成3大調整。

第一,在境外投資交易平台的交易款項不得動用信
用卡循環信用功能,須計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

第二,發卡機構對該等交易款項不得提供相關優惠
方案,例如不提供現金回饋、紅利點數、使用紅利點
數折抵及不接受信用卡代墊消費帳款分期業務申請
等。

第三,該等交易款項須於信用額度內進行交易,且
不得作為申請臨時及固定信用額度調整的項目。

侯立洋說,因3大調整涉及持卡人權益變動,近期
陸續有銀行通知客戶修正信用卡契約條款,或在網站
或文宣公告相關訊息。

因銀行公會建議由發卡機構自行選擇是否要限制持
卡人在境外投資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因此有銀行通知
持卡人日後不得於未經核准的境外投資平台刷卡投
資,有銀行則通知持卡人若於未經核准的境外投資平
台刷卡投資應全額納入最低應繳帳款等。

侯立洋表示,此部分屬於發卡機構業務自主及專業
責任經營範圍,為發卡機構自行評估後所做的決策,
銀行局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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