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法草案擬二審:明確鼓勵、引導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6

【學前教育法草案擬二審:明確鼓勵、引導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6月21日訊,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黃海華介紹,根據各方面意見,擬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草案框架,增加一章“學前兒童”,將原第二章章名“規劃與舉辦”修改爲“幼兒園”,將原第四章章名“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修改爲“教職工”。二是明確鼓勵、引導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學前教育。三是,強調學前教育公益普惠的發展方向,要求新建居住區按照規定配套建設普惠性幼兒園,增加保障農村留守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等規定。四是要求幼兒園變更、終止的,應當提前報告和公告,並妥善安置在園兒童。五是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增加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佔合理比例等規定。(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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