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商務部負責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

【司法部、商務部負責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答記者問】10月19日訊,司法部、商務部負責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答記者問。問:《條例》對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和實施臨時管制等制度措施作了哪些完善?答:《條例》以出口管制法爲基礎,細化了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制定和調整的程序,要求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及時公佈清單,並在制定、調整過程中以適當方式徵求有關企業、商會、協會等方面意見,必要時開展產業調查和評估。此外,《條例》還細化了實施臨時管制的程序性要求,規定了實施臨時管制的次數和期限,以及對實施臨時管制的評估要求。目前,商務部正在制定統一的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將與《條例》同步實施,未來將保持動態調整,更好服務發展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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