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辦法》明確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非強制原則】3月2

【網信辦:《辦法》明確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非強制原則】3月21日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人臉信息是敏感個人信息,一旦泄露,容易對個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甚至威脅公共安全。針對“刷臉”住宿、“刷臉”進小區等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場景泛化、強制使用等問題,《辦法》明確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非強制原則,規定實現相同目的或者達到同等業務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臉識別技術方式的,不得將人臉識別技術作爲唯一驗證方式。個人不同意通過人臉信息進行身份驗證的,應當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國家對應用人臉識別技術驗證個人身份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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