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人臉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過實現處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

【兩部門:人臉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過實現處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時間】3月21日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聯合公佈《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辦法》明確了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的處理規則。一是應當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採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並實施嚴格保護措施。二是應當履行告知義務。三是基於個人同意處理人臉信息的,應當取得個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願、明確作出的單獨同意。基於個人同意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人臉信息的,應當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四是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取得個人單獨同意外,人臉信息應當存儲於人臉識別設備內,不得通過互聯網對外傳輸。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人臉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過實現處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時間。五是應當事前進行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並對處理情況進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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