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項目實施的指導原則與策略

【財政部:地方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項目性質和財力狀況 優先實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項目】8月20日訊,國辦轉發財政部《關於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分類分級推進實施。地方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項目性質和財力狀況,按照輕重緩急合理排序,優先實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項目,持續保障項目建成完工。對接近完工的項目,要抓緊推進建設、及時驗收決算、及早投入運營。對推進緩慢的項目,要進一步論證建設內容,研究壓縮實施規模、優化建設標準、調整配套建設內容等,減少不必要建設成本,相關程序嚴格按照《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覈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不得超出已覈定概算總投資。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