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

【上海: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11月18日訊,經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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